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原有办理4种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开始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代办业务。昨天,人才中心就参保问题作了规定。就医地点在南京市的人事代理单位可到人才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至此,城镇职工五种社会保险该中心代办全部可以代办。
目前人才中心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基本医疗保 险。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参加大病医疗救助(5元/月),用于解决参保人员因患大病、重症,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15万元以内的费用的90%。由于人才中心是在南京市劳动局开户且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人事代理单位必须及时的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有关人士表示,除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其他社会保险均不办理补缴纳。补缴当年7月份以前基本养老保险,除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外,还需从7月1日起按天加收2‰的滞纳金和按月加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办理劳动社会保障卡,凭卡可在医院的医保窗口挂号就诊。就诊费用直接从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上支付,“个人账户”的金额用完后,由个人自费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中断的,自中断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直至恢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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