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刑前见亲属(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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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7:38 潇湘晨报 | |||
为体现人道主义,死刑犯在刑前可见亲属,这是北京法院最新推出的文明司法举措之一。在会见室里,李军见到了自己的妻子。 据法院介绍,只有小学文化的李军今年30岁,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在北京一个菜市场内卖猪肉。因为摊位摆放等琐事,李军和旁边摊位的一小贩产生积怨。2002年,李军与这个小贩发生争执,相互殴斗中,李军用斧子将小贩颈部血管砍断,导致小贩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李军作案后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 李军被判处死刑后,其妻向法院提出要求会见丈夫的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了李军妻子的请求。同时,法院为使会见顺利进行,专门设立了会见室,并安排女法警照顾死刑犯家属;为了防止会见时双方情绪过于激动而发生意外,还特别安排了医务人员带着急救药箱等候在会见室外。 会见室被一排桌椅分成两部分,中间还隔着透明玻璃。李军和家属分坐在两侧,通过电话进行交谈。李军一再对法院安排其与妻子的会见表示感谢,并嘱咐妻子照顾好老人和孩子,一定要平安顺利地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会见时间持续了大约20分钟。会见后,李军的妻子给丈夫送上了一套崭新的衣服。 法官郑卫阳表示,刑事被告人,即使已经被判处死刑,但如果其近亲属提出会见死刑犯或死刑犯本人提出会见近亲属的申请,法院仍然应该予以安排,允许双方会见,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 李军在结束会见后表示:“我在看守所内看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新闻报道,知道有允许死刑犯会见近亲属这一条,就强烈地盼着自己也能够见亲人一面。我对政府和法院很感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