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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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厦门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03年9月24至26日,在厦门人民会堂国际会议厅举行,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公告如下: 1、审议《厦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 2、审议《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等4件法规草案和《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等4件经济特区法规的决定(草案)》。 3、继续审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4、继续审议《厦门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厦门市2003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厦门市2003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年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市第五批荣誉市民推荐名单的议案的报告。 9、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市十二届人大各代表团代表的决定(草案)》。 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9月19日和22日,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咨询电话:5052317,5052315;网址:www.xmrd.gov.cn),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3年9月18日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