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可享廉租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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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51 南方都市报 | |||
深圳将扩大住房租赁保障范围 本报讯(记者李斌)再过不久,深圳也许会有更多的“双困”家庭及低收入家庭能享受到政府以低廉价格出租住房的特殊照顾。由深圳市住宅局历时一年时间完成、即将上报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改变了政府建设的周转房只照顾政府公务人员及有关企业缺房者的做法,把提供住房租赁保障的范围扩大到“双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此外,经政府认可的归国留学等高级人才也将享受到以优惠租金租房的待遇。而按照这个办法,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家庭将被确定为深圳低收入居民家庭。 现状: 廉租住房满足不了需求 昨天,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深圳的低收入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覆盖面较小,目前约有5000多户家庭享受着市政府建设的周转房待遇。从2001年-2003年,市政府共为180户特困家庭提供了廉租房。但从总体上来讲,目前提供的廉租住房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以前我们的保障面比较窄,在出台新办法时我们考虑到政府的住房保障应该是面向全社会的,所以进一步拓宽了保障面。” 新规: 主要面向三类家庭和人员 据了解,新办法中规定,未来深圳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主要将面向三类家庭和人员:向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人口,生活困难、住房困难的“双困”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向本市低收入家庭以经济适用房租金标准出租经济适用出租房;向本市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后、归国留学人员等高级人才以优惠的租金提供高级人才出租公寓。 这位负责人说,在确定保障对象时,“双困”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来确定;高级人才则由人事管理部门确定。至于租房价格方面,最低收入家庭房租可确定为市场指导租金的20%,低收入家庭房租为市场指导租金的60%。 落实: 政府出资兴建收购房源 尽管办法已经初步形成,但最需要落实的还是房源及资金。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规范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这位负责人则表示,今后深圳也将按照这个思路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房源方面则将通过政府出资兴建、政府收购、房地产商直接参与建设与管理、接受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以尽快改变资金不足、房源少的现状。 与这个办法密切相关的,深圳市住宅局目前正在制订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办法,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组织建设和出售等方面的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出售与出租紧密结合,深圳才能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二者缺一不可。”该负责人说。 问题: 是否将建设廉租房小区 扩大了廉租房的保障范围是不是代表着深圳市政府将来将建设成片的廉租房小区,进而形成深圳的“贫民区”呢?深圳市住宅局昨天表示,在建立面向低收入和“双困”家庭的住房租赁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深圳不会成片地开发廉租房,形成专门的廉租房小区。而将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模式,以实物配租为辅、货币补贴为主。政府对低收入家庭在房屋租赁方面的关心更多地将通过货币补贴的方式实现。 “如果建设专门的廉租房小区,居住在里面的人们不但在心理上会面临一定的压力,对生活在里面的困难家庭子女的成长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目前向特困户提供的廉租住房不但数量较少,仅有180户,且房源全部是由原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的周转房调配而来的,因此不会出现困难家庭聚居的局面。 : 深圳市目前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区内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344元、宝安龙岗两区城镇290元、农村205元。 图片说明: 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对于贫困家庭而言,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是一个梦想。日前完成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使得更多的困难家庭可以以低廉的价格租到住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