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者“脱贫” 将被清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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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8:51 南方都市报 | |
廉租房并非永久福利,将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承租者“脱贫” 将被清退 本报讯(记者李斌)深圳在销售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社会微利房时,曾发生过有人开着奔驰前来申请的现象。如果将廉租房屋出租给非特困家庭或非低收入家庭,不但会造成 “廉租房必须实行动态管理,因为除了大多数残疾人以外,很多目前的低收入者根据其当前的收入水平不可能推测出他未来是否仍然是低收入。随着他劳动技能的改善,其收入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廉租房不可能是永久福利,所以,如果有的人收入条件改善了,其承租的廉租房是需要腾退的。不然政府的保障对象就错位了。”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将来深圳的廉租房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后,深圳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但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定期审核制度,深圳市、区主管部门每年还将会同民政、街道、税务、金融等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等定期予以检查。被检查的家庭如有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明而获得租金补贴或者配租住房的,由主管部门停发租金补贴或者收回已配租的住房,并取消其两年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按照现行的制度,廉租住房家庭每年度续约前两个月内还要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报家庭上年度收入情况。此外,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并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转租或转让承租权,违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迁出已配租的住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