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王海”买酒打官司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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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00 天府早报 | |
法院:他买酒的目的是索赔或监督,不是消费者商场出售外包装有瑕疵的保健品不是欺诈 早报讯(高新法记者黄旭阳) 被称为“四川王海”的川内著名打假人士的刘江在成都一商场买了瓶“不老酒”后,以该产品未按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规定告知消费者为由,将商场告到法院,要求商场退还货款,并赔礼道歉。昨(17)日,高新法院判决商场不承 刘江称,4月3日,他在商场购买了一瓶贵州某酒厂生产的售价为259元的“不老酒”,该产品在内外包装说明书中均标注了“卫食健字”,但其标签和说明书未按有关规定标明保健作用和适用人群等内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权。为此,刘要求商场退还货款,向他赔礼道歉。 高新法院审理认为,刘江购买该酒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索赔或监督,因此刘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不能用消法来调解此纠纷。商场所售“不老酒”在包装标志上虽有欠缺,但刘无证据证明商场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情形,无证据证明其所购酒品在质量上的瑕疵,商场出售外包装有瑕疵的保健品并不是欺诈行为。同时,刘购买后并未饮用,没有造成任何损坏后果,无损害即无赔偿。法院驳回了刘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