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在基层:三间办公室里解决职工万千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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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见闻 新华社记者张松李钧德 最近的一天,西安铁一局职工姚新文一大早在妻子、孩子和老父亲的陪同下,来到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送来了绣着“替职工倾力维权,‘民告官’终得胜诉”字样 姚新文1994年在参加单位培训后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双眼几近失明,按照有关规定这属于工伤范畴,但由于种种原因,其单位拒绝给予他工伤待遇。为此,姚新文与本单位和渭南市劳动局两个单位打了数年官司,但始终没有得到工伤认定。在他精神上快要崩溃的时候,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今年8月31日,渭南市中院做出了终审判决,姚新文获得胜诉。他眼中含着泪水对记者说,要不是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帮助,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向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只是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工作之一。为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落在实处,确实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困难,陕西省总工会在2002年9月20日成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将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在该中心,一共有三个负责接待困难职工的办公室,分别为负责职介培训、生活援助、信访与法律援助。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这三间总面积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内共接待困难职工近两万人次。 在生活援助接待室内,一位母亲正在给自己刚刚考上大学的孩子开介绍信,有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介绍信,她的孩子就能在大学申请贫困补助。这位叫李敏的母亲告诉记者,她的家庭月收入只有500元,而孩子在西北大学一年的学费就要6000元,根本没有办法支付,是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落实了“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的孩子失学”的承诺,为孩子解决了上学的费用问题。 据了解,陕西省2003年考上大学的1324名困难职工的孩子,都得到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提供的路费和一个月的生活费用。该中心还联系每个学校,协调给予他们进一步的帮助。 “你们的工资太低了,至少每月也要400元。”在职介培训的接待室内,一个工作人员正通过电话要求用人单位提高职工的待遇水平。另一个工作人员王梅卿,则正在耐心地向一位纺织系统下岗女工介绍适合她的工作。 王梅卿介绍,这里的职业介绍是免费的,每天来找工作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很多,平时基本上很难按照正常时间下班。但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辛苦,每当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这里找到了工作,他们就会非常高兴。正是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的精神,以及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工作,帮助了成千上万的职工。 在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三间办公室的墙壁上,挂满了困难职工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这些锦旗表达了职工对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感谢之情,也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可。(新华社西安9月17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