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官:死刑犯可以见家属体现法律人文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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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8日电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李军,在法院的安排下见到了他的妻子。这是今年9月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司法为民50条新举措之后,首例死刑犯被安排和其家属见面。作为50条司法为民措施出台后的首个受益者,李军说,死刑犯可以见家属的措施,满足了他心里最大也是最后的一个愿望,所以他十分感谢政府、感谢法院。 那么,法官们如何理解“死刑犯可以见家属”这一举措的含义,安排过程中怎样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法院对此都有哪些具体要求?昨天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郑卫阳。 问:死刑犯要求见家属是不是其应有的权利? 答:死刑犯犯有再大的罪行,临刑前会见家属的权利、交代自己后事和向家属告别的权利,还是应该得到尊重和保证。市高院把死刑犯可以见家属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出台,首先体现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再者贯彻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犯或死刑犯家属提出的申请,法院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予以安排。 问:死刑犯会见家属是一种生离死别的会见,如何保证会见不出现意外? 答:首先我们要了解见面家属是否患有心脏病等几种特殊的疾病,另外防范他们对死刑犯会否有什么情绪化的举动。为了保证会见安全,我们设立了专门的会见室。会见室中间隔着非常坚固的钢化玻璃,会见双方可以隔着玻璃通过对讲电话交谈。另外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法院的医生到现场,保证死刑犯和其家属不要因为过分激动而出意外。这次首例会见进行得非常顺利,也为今后安排死刑犯见家属的工作积累了经验。 问:法院在安排会见时如何保证死刑犯个人或家庭的隐私权? 答:因为这种特殊的会面还不可能在没有法院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对于涉及到死刑犯个人或家庭隐私的谈话内容,我们有严格的纪律规定,他们的隐私权会得到很好的保证。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他们在会见时不能谈与案件有关的问题。 问:死刑犯家属何时提出见面申请合适? 答:在判决死刑后就可以提申请。但能否会见、何时会见、会见多长时间要经过法院允许。(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