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内完成《电力法》修订 电力监管面临三大挑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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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46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9月18日讯: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副局长吴贵辉透露,被国务院列入今年一类立法计划的《电力法》修订工作,在年内完成送审稿“是有可能的”。 目前,修订工作已完成第一阶段的任务,第二阶段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兼任《电力法》起草小组负责人的吴贵辉亦坦言,修订工作面临多项难点问题。主要是:国家简化行政审批,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正在进行,尚未完全到位;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只完成了一小部分,大部分任务还在后头;电力企业尚未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尚未形成,电力市场的有关运行规则、管理办法和条例的建立刚刚起步,电力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电力安全和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待建立。 一九九五年底,研究起草达十年之久、结束中国电力工业无法可依历史的《电力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翌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今天,由于其法律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关法律条款已不能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故中国决定对其进行修订。 中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会)副主席邵秉仁认为,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电力监管面临许多特殊挑战,突出表现在三大方面。 首先,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发电装机容量和人均用电量处于较低水平,保证电力的有效供应将始终是中国电力工业最主要的任务,这决定了中国的监管环境根本有别于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 其次,中国是一个转轨经济国家,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有些还是空白,增加了电力监管的难度。 第三,电力工业长期在政府的计划和行政管理体制下运行,缺乏市场条件下如何有效监管的经验和手段。 邵秉仁表示,电监会将努力消除各种企图阻止市场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和压制竞争的障碍,矫正市场失灵和竞争失调,积极推动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监管方式向依法、依规则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维护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