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引用参考文献 名记剽窃他人作品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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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49 新华网 | |
因《蝉蜕的翅膀》一书多处用了自己的作品,《鸭绿江》文学月刊社主编刘元举因此将《中国青年报》社编委张建伟告上了法庭。昨天,二中院一审判决,张建伟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向刘元举公开赔礼道歉,向刘元举赔偿经济损失3600元,承担案件诉讼合理支出及律师费近8000元。 1996年1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刘元举创作的《西部生命》一书。该书是刘元 经法院对比发现,《蝉蜕的翅膀》一书多处使用了与《西部生命》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共计4000余字。内容包括刘元举通过采访获知的故事、刘元举对中国西部景象的描绘、刘元举对中国西部的独特的感悟和思索,并且《蝉蜕的翅膀》一书有多处把刘元举对中国西部的感受和思索移植到了其主人公秦文贵的身上。另外,《蝉蜕的翅膀》一书中还引用了《西部生命》中6段文字,共计1000余字,没有指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对于这样的侵权事实,张建伟有不同的看法。他说他在写这部报告文学时确实使用了刘元举书籍的部分内容,但在引用文献目录中已经列明了出处,应属合理引用,并非抄袭剽窃。因此也不同意对方8万元的侵权索赔。 法院认为,虽然张建伟在《蝉蜕的翅膀》书后所附“引用参考文献”列出了刘元举所著《西部生命》一书,但张建伟使用刘元举作品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在书后附录的参考文献的书目也不能认定为作者署名,因此张建伟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刘元举著作权的行为,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记者邓婷)···············(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