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做“车托”整治黑“摩的” 治理“怪招”引发争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0: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面对难以治理的黑摩的,南阳市交通稽查部门采取了“怪招”:聘请社会监督员做“托”,然后将黑摩的带到事先设定的稽查站,再对其处罚。这种做法,在当地市民中引起争议。 据一个摩的司机反映:近日他在南阳市区拉上一个乘客,说要去南阳市委党校,乘车费为2元。当他到达目的地时,却被交通稽查拦住,说他搞非法营运,并对其进行了处罚。事 就摩的司机的反映,昨日记者采访了南阳市交通局运管处稽查科的一位同志。他说,摩的司机反映的事情的确存在。据他了解,请人做“托”逮黑摩的,是该市卧龙区交通运管所稽查队和宛城区交通运管所稽查队最近采取的“无奈之举”。 据了解,南阳市区参与营运的黑摩的有5000多辆,它们不仅给城市的交通管理增加了难度,而且还冲击着出租车和公交车市场。针对这些黑摩的,南阳市的公安、交通部门进行过多次整治,但由于这些黑摩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隐蔽性和取证上的难度,治理效果一直不好。上述两区的交通稽查部门聘请社会监督员,让他们假扮乘客去乘黑摩的,然后出面作证,再由交通稽查部门进行处理。有关方面认为,这不失为一个有效之策。 对于交通稽查部门的这种做法,在南阳市民中引起争议:有的说交通稽查治理黑摩的的行为应该予以肯定,有的说这种做法就是设置陷阱,是违法的。对此,南阳市问鼎律师事务所的张驰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国外法律有明确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但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无论如何,这种做法的确不是妥当之举,虽然其动机和目的可以理解。(记者郭启朝)大河报2003-09-18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