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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1:53 北京日报 | |
涉及建个人缴税档案和给纳税人开完税证明等新内容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天在TAX861网站上向市民公布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中涉及了建立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税档案、实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明细申报和满足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的需要等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新内容,希望市民积极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暂行办法要求,企业或单位在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申报时,要填报每一个纳税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等基础信息。税务机关将据此建立纳税人的电子税务档案。 对于不少市民心中存在的明细申报会泄露个人隐私等疑虑,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依法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如税务机关未按规定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保密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与此同时,暂行办法还规定,企业或单位在代扣税款时,应按纳税人的要求,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个人也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开具完税证明。 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时间为9月17日至24日。在此期间,市民可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送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邮箱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