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180户业主自救苦等5年盼来购房发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2:52 东南快报 | |
昨日,厦门市禾山镇银龙公寓的180户业主苦等5年,终于领到购房发票,使他们几近灰心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孩子上学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至此,历时5年、在厦门引起极大关注的银龙公寓“烂尾工程”问题取得阶段性解决。开发商被捕业主自救 1998年初,厦门市某房地产公司在厦门市禾山镇后埔村开发了银龙公寓。1999年,该公司法人代表郑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财产被司法部门查封,当时已有180户业主交了部分 此事引起了厦门市政府的关注。1999年11月,由厦门市建委牵头,成立了由厦门市土房局、信访局等单位组成的监督小组,采用住户自救的方式,由开发商、施工单位、住户代表组成了自救工作组。开发商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核实测算,购房者将未缴交的资金存入专户,专款用于大楼的善后建设。欠款数额大验收受阻 2002年3月,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然而,由于开发商违规在原批准的6层建筑上多建了一层,且加层部分已出售,因此必须接受罚款并补交地价款和税金共计460多万元。另外,至2000年6月,土地滞纳金和地税滞纳金高达100万元。开发商拖欠施工单位近百万元工程款,施工单位要求结清工程款后才肯移交竣工原始资料。 厦门市整顿办建议由厦门市质监站采用2000年以前的办法简化验收手续,继续发动协调小组和自救小组筹集资金。 2002年4月份,自救工作组筹到了一笔款工程款,但没钱交纳罚金、地价款和滞纳金。对此,厦门市副市长潘世建批示:规划罚款及土地、地税、滞纳金不能免,只能挂账,今后必须向开发商追缴。 但是,业主交纳了工程款,在开发商没有补交地价款和税收之前,他们也无法拿到购房正式发票,大部分业主对领取房屋产权失去了信心。地税局特事特办开具发票 由于该房地产公司欠下大量税款,根据新《征管法》,厦门市地税局收缴了开发商的发票。为了保护业主的权益,厦门地税分局决定由思明管征局保管、监开的形式开具发票,同时,继续追缴欠税。今年9月3日,银龙公寓业主自救工作组向思明地税直属分局缴清了最后一笔欠税29.62万元。 昨日,银龙公寓180户业主持着盖有厦门市整顿办公章的《业主名序表》,从思明区地税直属分局领到了商品房专用发票,困扰着他们的孩子上学、房屋产权办理问题也将在近日得到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