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了问题:商家厂家谁也跑不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华)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厂家和商家往往相互推诿责任,令消费者无所适从。 昨日,读者吴先生向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反映说,他7月10日到中山路一家商场花250元买了一个旅行箱,第二天即到广州出差。想不到第三天旅行箱边沿全部裂开,连夹层内的纸板都露了出来。9月15日晚,吴先生从广州一回来就去找商家理论,要求保修。商场服务 记者昨日采访了这家商场的领班曲小姐。她说,服务人员讲的所谓“厂家已经倒闭”是一时气话。如果产品有质量问题,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不应推诿责任。但这种旅行箱的“三包”期限是1个月,吴先生在2个多月后才提出保修,已经过了保修期。况且,这一旅行箱并不存在质量问题,而是因为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商品受损。 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买到“问题”产品,既可以向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商品的销售者主张权利。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