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轮公司原计财处长上任3个月即“翻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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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4:12 新华网 | |
债权人“慷慨”将公款300万“借”给债务人做资本,以便对方赢利后归还欠自己的私债。近日,武汉长江轮船公司原计划财务处处长王法川和武汉启德煤炭经贸有限公司原经理闫建文,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2年7月,武汉启德煤炭经贸有限公司经理闫建文欲扩大经营,便向当年6月任职武汉长江轮船公司计划财务处处长的王法川“求援”。王法川考虑到闫建文欠自己的私人款项 为顺利办理300万元的银行贴现手续,闫建文当即起草了一份虚假的与荆汉运输公司购销煤炭的合同,由王擅自在合同上加盖了本单位印章。闫建文将此汇票贴现后,用钱归还了其公司欠银行的贷款和个人开销。因汇票到期不能归还,闫建文即携剩余款逃往四川、新疆等地。 当年9月9日,王法川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年12月26日,闫建文被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抓获归案。(记者晓亮通讯员魏楚军报道)(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