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明招暗定”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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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6:10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18日电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建设厅获悉:总投资达3.7亿元的新疆新昆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条子午胎项目在招投标中“明招暗定”、虚假招标,此次招标活动被宣布无效。 新疆新昆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昆公司)年产100万条子午胎项目(一期30万条全钢丝载重子午胎)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五”重点建设项目。 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立民在组织筹建新昆公司期间口头承诺,若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给新昆公司投资,就让其总承包100万条子午胎项目。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之后以机器设备实物的形式投资入股2000万元成为新昆公司股东,武立民便与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签订了同意该公司以项目总承包为出资条件的出资协议书。 2002年12月至2003年5月期间,新昆公司与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先后多次就承包合同的条款进行商议和谈判。由于直接发包的行为明显违法违规,武立民在新昆公司办公会上明确表示“虽然内定由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总承包工程,但招投标的程序要走到”。 为了使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总承包该项目的行为在程序上合法,2003年5月10日,武立民与不具备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签订了招标委托协议,委托其代理100万条子午胎项目总承包的招标事宜,并表明由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总承包这个项目的倾向性意见。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经过违法操作,最后使不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的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中标。100万条子午胎项目总承包就这样“明招暗定”下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建设厅联合调查组认为:这一招标从酝酿到运作完全是预先串通、内定中标人的一次典型“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就此项目已经重新组织招标。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昆公司董事长武立民以及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均受到相应处理。(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