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暂度信任危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6:28 北京晚报 | |
原告称已向检方举报此案中涉及的犯罪问题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杨滨)上午10时,当审判长宣判驳回3家电脑厂商的诉讼请求时,中消协代表可以暂时松一口气了。由于电脑厂商指控中消协在比较试验中未进行公证、受委托进行试验的鉴定机构反而为试验出资、试验背后有竞争对手作祟,中消协在公众眼中的公正与客观形象一度受到质疑。 一中院认为,中消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同类商品或产品进行比较实验并予以公布,是行使社会监督职责的行为。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有此次检验项目的资质。就目前情况看,原告未能提供该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违法违规的充分证据,也没有提供足以推翻检验结论的充分证据。故一中院认定该检验结论是真实的,因此不构成对三家电脑公司的侵权。 听到宣判之后,原告律师张勇表示肯定要上诉。据张勇介绍,原告方已向海淀检察院举报中消协此次比较试验中可能存在的犯罪问题,检方已经立案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