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鼠药必须加贴杀鼠剂统一标识标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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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8: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做出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凡未贴杀鼠剂统一标识标签及伪造标识标签的鼠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其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 除标识标签环节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要求全国工商系统坚决管住以下三个环节,以加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一要管住生产环节。凡是从事杀鼠剂生产,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并领取营业执照。二要管住经营环节。凡没有农业部门、爱卫会出具杀鼠剂经营单位核准意见的,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三要管住市场环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杀鼠剂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杀鼠剂的行为,对违法经营者坚决吊销营业执照。 去年年底以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了对鼠药市场监管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到8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近18万人次,对6万多个集贸市场、16万多个鼠药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取缔无照和非法经营户6000多家,捣毁非法制售毒鼠强的地下窝点118个,查封剧毒鼠药7000多公斤,71名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