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工作会议出台多项促进再就业新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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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19: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记者王文韬)北京市18日召开再就业工作会议,出台了多项新措施,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3年财政、税务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将对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将2002年底以前拨付给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结余部分,经审计后,集中专项用于各控股(集团)公司深化企业改革,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用人单位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和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为促进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社会各类招用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用人单位,政府均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进一步加大再就业资金支持力度。据了解,北京市已经决定,从2003年至2005年,全市再就业资金每年要保持6.6亿元的规模,重点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免费职业培训补贴和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等。(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