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简易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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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6:24 济南时报 | |
自12月1日起,公民在参与民事诉讼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一致约定选择相对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更为经济、方便、快捷的简易程序。这样做的直接效果,是使诉讼时限从过去的6个月,缩短到3个月。 法院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将一次开庭当庭宣判。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将不再像过去那样每个案件都发传票。原告起诉后,法院可采取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和证人。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本人不能书写起诉状,委托他人代写诉状又确有困难的,可以将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相关证据等以口头表述的方式起诉。 法院在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6类民事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18日公布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作出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