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排放不合格扣驾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7:57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舒阳)从今年10月20日起,如果你的爱车尾气排放不合格,将被处以吊扣驾驶证的处罚;逾期还没有治理的话,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这是西安市政府近日出台的《西安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明确规定。 排气污染检测为年检必检项目 《办法》对尾气检测作了严格要求:除国家规定的免检车型外,新车办理入户必须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方可办理有关入户手续;禁止外化油器汽车转入西安市。机动车年度审验必须将排气污染检测列为必检项目,符合国家排气标准的,方可通过年度审验。延缓报废车辆和客运车辆排气污染环境检测每季度一次,延缓报废车辆经检测连续3次不符合排气标准的,强制报废。 持有“绿卡”1年内免路检 使用低污染排气的机动车车主可申请绿色环保标志,经西安市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检测认定后,发给绿色环保标志,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1年内免于路检抽检。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治理,经治理的机动车辆,其排气污染应在1年内或行驶2万公里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治污企业作假最高罚3万 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不得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西安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监督抽测,也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路检。对于未经环保管理部门委托而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或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的,环保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企业,不按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治理、弄虚作假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禁止其承担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