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路桥收费:洛溪大桥贷款明年应可以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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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8:31 金羊网-新快报 | |
人大代表强调路桥还贷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本报昨日独家报道了洛溪大桥有望提前三年还清贷款的消息后,曾经对该问题表示高度关注的王则楚、王泽华、游海燕三位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洛溪大桥的还贷情况还是不够透明,应该定期向社会公布。王则楚更指出,当初番禺区政府答复的还贷期限为2008年,而按照他当初掌握的有关数据,结束收费的期限应 王则楚:还清贷款时间还可提前 现在已不再是人大代表的省政协委员王则楚表示:当初番禺区政府答复代表们说该桥预仍需收费七年,他就认为洛溪大桥及其配套工程收回本息的时间应该还可提前。因为按照有关的还贷计划,对于有关的收费收入的测算数字比较保守,若按洛溪大桥实际且与日俱增的车流量计算,还贷速度应该会更快。另一方面,王则楚表示,还贷数目以本息并加计算,但随着还贷数目逐年减少,其利息也应减少,那么以同样的路桥收费收益来算,越到后面还贷的速度就应该越快。王则楚甚至指出,按照他当初掌握的有关数据,并按上述的两个原因推算,还清贷款的期限应该还可以提前到2004年。 游海燕:关键是完善监督工作 今年已卸任人大代表一职的游海燕向记者坦言,对于还贷期究竟应该有多长她并没有太多的关注。她强调,洛溪桥收费问题给我们留下的应该是更多的思考,今后应怎样完善相关的监督工作。游海燕表示,对于这些重大的建设项目,其监督应是由始至终的,即包括建设期、管理期、还贷期,审计部门应在事前介入监督,而不是在事后监督。尤其应在建设期、审计期有关的建设费用,对整个工程的收费政策进行监督,以确保其收费的合理性。 王泽华:还贷情况应定期公布 王泽华表示,还贷期限基于还贷基数与还贷速度两大要素,本不是什么难以计清的问题,也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事,为什么不能定期公布呢?王泽华还强调,审计部门对于洛溪桥的收费问题更多地应监督其收后的钱如何花,管理费会不会偏高,会不会以别的不合理的支出项目来拖慢还贷速度,以致还贷期加长。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其还贷期的合理性。为此,对于上述有关数据,都应该定期公布,让各方面继续加强监督,使一些不合理的支出减少,增加用于还贷的资金,使洛溪大桥提前结束收费。(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