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纠纷开审之前先调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09:3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9月18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8日公布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在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等6类民事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 这个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下列6类民事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