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按套内面积销售 月底公布新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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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13 新华网 | |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月底将正式公布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新办法将在房屋销售等五个方面有重大突破,其中商品房销售将按套内面积计价尤为引人注目,也有人担心按此办法销售会出现北京的房价将上涨20%、开发商忽视社区公摊面积等问题。 动态 新办法千呼万唤始出来 据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建设部有关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可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套三种计价方式中任选其一。由于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近几年关于房屋面积缩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新办法——按套内面积销售。“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墙体(指外墙——记者注)的1/2和阳台面积3部分。”在此之前,重庆市已经开始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由此重庆成为目前国内第一个以地方性立法确定商品房交易实施“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城市。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屋面积缩水投诉近两年呈直线上升趋势,由于消费者对这种计价方式不了解,造成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相关部门要核查起来难度大。 现状 北京开发商早有尝试 对于新的销售方式,多数购房者表示,自己不清楚使用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术语的具体含义,更没法亲自测量。如想请测量部门重新测量,所需总费用比较高。而套内建筑面积自己就能测量出来,既有助于避免开发商多算公摊面积来增加利润等作弊行为,又能有效减少目前关于“住房面积缩水”、“分摊面积不合理”的纠纷。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北京部分开发商已经在采用套内建筑面积的销售方式。最早采用这一方式的锋尚国际公寓研发部主任史勇介绍说,锋尚从去年一推出就让消费者选择计价方式: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两种。从销售部反馈的情况来看,购房者100%选择了套内面积这种方式来购买。从理论上讲,按照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计算的最终结果应该是没有什么差别的,但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价格,测量的专业性和公共面积分摊的计算使得消费者核实成本巨大,同时知情权也无法得到保障。史主任认为,使用套内建筑面积接近于“地毯面积”,交易双方相对平等,游戏规则更加简单,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史主任表示,测量是专业的技术,需要专业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就不必非得要购房者也掌握,按照套内面积销售就解决了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使购房者的核实成本大大降低。按套内面积销售可以让购买者自己测量,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有多大,这样知情权就有保障了。 另一家按此销售方式操作的是今年新推出的巨库,该项目策划部陆南介绍说,当时做策划时看到统计资料,在北京,针对销售面积问题的投诉仅次于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这方面的投诉以13%、25%、33%的速度增加,有的开发商不愿意看到销售过于透明,因为太透明了文章不好做。巨库为避免纠纷,使销售透明,所以采用套内面积+使用率的销售方式。业主对巨库的销售方式普遍反映很好,有的甚至自己量了起来。业主们认为这样对巨库、对业主都好,既给巨库减少纠纷,又降低业主的成本。 影响 新办法将导致单价上涨 采用新的计价办法,有可能带来的单位面积价格上涨。对此,许多购房者表示,只要新的计价办法不会导致总房价上升,还是能够接受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有了新《办法》,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依然准备在做广告时同时标明两种计价方式,因为不论采取哪种计价办法,房子总价应该是相等的,“主要是担心单位面积价格上升吓走了顾客”。 对新的计价办法,房地产商的意见很不一致。一种观点认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对业主和发展商都是有利的。发展商不必再向业主说明哪些该分摊、哪些不该分摊,减少了投诉。另一种观点则担心,某些开发商一味追求产品的套内建筑面积,压缩公摊面积,而且轻视公用面积的建设,导致产品环境配套难以保障,最终损害整个市场。 对此,锋尚国际公寓研发部主任史勇认为,虽然楼房销售以套内面积计价,但公用面积的大小将影响到购房者是否决定购买。而购房者的选择决定着市场,那些轻视公用面积建设的开发商必将受到市场的惩罚。公摊主要有机房和大堂、走廊等几块,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好定性考虑所购项目的大厅、走廊。(记者薛岩)(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