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部门披露个人开发海岛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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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2:52 扬子晚报 | |
从7月1日起个人可以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但只有钱还不行,还得有一个合理的项目。目前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已经收到了4份正式函件,有意申请租用钓鱼岛。 前不久,国家海洋局、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联合颁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施行。法规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除法人单位外,个人也可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这个政策一出台,向来嗅觉灵敏的浙江人立即把目光投向散布于浙江沿海的2800多个无居民海岛,开发这些海岛可能会带来滚滚财源。一时间浙江省舟山、温州、嘉兴、宁波、台州等地的海洋渔业部门不断接到有关“买岛”的咨询电话。 据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资质管理处处长王忠介绍,《规定》对于无人居住海岛今后可由私人管理,更为准确的说法应该是“租用”,而并不像此前某些媒体所说的“购买”,个人拥有的只是开发权和使用权,而并非所有权。王忠说,国家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无居民海岛提出命名和更名的建议。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或单位法人只能申请使用权,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0年。 尽管目前关于有偿使用的具体细则还正在研究之中,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将费用高低与“这个岛本身值多少钱”相提并论是种误解,在以后出台的配套法规中,开发项目的性质和类型很可能才是决定价格的关键因素。 开发海岛资源不仅有经济价值,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保卫国家安全也有重要意义。一些海洋法专家认为,对那些有争议的海岛,既然中国拥有主权,就要在实际开发利用中显示中国的存在。 中国有8个海上邻国,至今还没有一个与中国彻底解决了双边海洋划界问题。这背后就是因为存在着资源争端、岛屿归属和海域划界争议的问题。而且这三个问题常常三位一体,彼此关联。以钓鱼岛为例,这一不足7平方公里的小岛始终是日本处心积虑觊觎良久的地方。日本不只是想占一个小岛,更是“惦记”着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主权国的12海里“海上国土”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中国内地保钓人士已经开始行动。目前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已经收到了4份正式函件,有意申请租用钓鱼岛。这4份意向有的来自个人,有的是一些机构。据透露,这些申请更侧重“保钓”的爱国目的。海洋局有关人士说,目前海洋局已经受理了这些申请,正在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不过,无序、无度、无偿开发无居民海岛,也会损害国家权益、威胁国防和军事安全。一个严重的问题是,近些年来,炸岛、炸礁、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严重影响我国领海基点的安全,可能导致我国主权和管辖海域丧失的严重后果。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岛是划分国家内水、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等管辖海域的重要标志。一个普通如圆桌大小的岛屿或者岩礁就可以拥有1550平方公里的领海海域。而拥有一个孤立小岛的领土主权,就拥有其周围43万平方公里海域丰富的海洋生物和海底油气资源的捕捞、开采等主权权利。在经济上,海岛被描述为走向海洋的“桥头堡”和通向内陆的“岛桥”。在军事上,又被誉为“不沉的航空母舰”。 据介绍,现在中国公布的78个领海基点中,有67个为无居民海岛。领海基点是划定领海的起始点,如果炸岛造成领海基点消失,将意味着基点周围海域主权的丧失。胡润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