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一批“村官”案 村官犯罪现象引起重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3:17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9月19日讯:据中新网报道,上海市检察院日前向新闻界透露,自2000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司法解释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12件14人,总案值230万元。目前,除一起案件正在侦查外,其余11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纪称,集中通报“村官”犯罪 据了解,被查处的“村官”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其中,50岁以上的有6人,均高中以下文化程度。14名被立案的“村官”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有13人。检察官分析他们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法主要有四种:利用主管土地征用、租赁、转让等职权贪污受贿;收款不入账或转移截留、变相侵吞;利用掌管财物的职权挪用公款牟利;凭借基建发包权收受贿赂。(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