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法规动过三次大“手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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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3:18 北京娱乐信报 | |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在立法中下工夫最大、用力量最多的一部法规 经过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对草案动了三次大“手术”,四大争议问题终有定论。10月15日,本市新的养犬管理法规将正式施行。这部备受市民关注的法规,从起草到审议,一直在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其中涉及一些热点问题的条款,都是在反复讨论中权衡各方利益而敲定的。 表决 高票通过新的养犬法规 2003年9月5日下午5时许,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始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表决。56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表决器,会议厅的大屏幕上不断显现“赞成”、“反对”、“弃权”的字幕,几秒钟后,表决结果定格:赞成53票,反对0票,弃权3票。 历时两年多的修订,经过多番讨论,新的养犬管理法规终于出台了。 过程 三次大“手术”成就养犬法规 这个看似是管理养犬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却与养狗和不养狗的每个市民都有关系,能够做到高票通过,实属不易。 从7月17日养犬管理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到9月5日进行二审并获得通过,这期间,伴随着争论,有关部门对其实施了三次大“手术”,而小的修改则不计其数。 第一次“手术”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刀”,先行对市政府提交的《草案》进行审议,他们征求了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专家学者、有关执法部门、社区单位、基层组织、中央单位及驻京部队对《草案》的意见,同时委托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5000户居民家庭,以电话咨询方式征求了市民意见。在此基础上,内务司法委提出了《建议修改稿》,供7月份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时参考。《建议修改稿》共计40条,比《草案》增加了8条,内容更丰富,考虑更全面。 第二次“手术”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审议意见以及内务司法委的意见,对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1日将其向社会公布,征求市民意见。短短7天时间,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5316件次。 第三次“手术”仍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刀”,将市民提出的意见尽可能吸纳,形成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请9月3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与《草案》相比,此时的《草案修改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明确了养犬管理方针,降低了收费标准,细化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修改稿共计35条,更具有可操作性。 但是修改并没有结束,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二审时提出的意见,法制委员会又对个别条款和语言表述进行了修改。9月5日,向人大常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交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表决稿)》,并获得通过。 在对法规草案的修改和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直把握一个根本出发点,就是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还要从实际出发,使法规便于操作,既能管好现在和未来的事情,又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审议 四大热点问题引发争论 翻开新通过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总计35条,既有宏观的原则性规定,又有微观的具体规定,其中有不少都是经过反复讨论才定稿。据了解,有些涉及热点问题的条款直到表决的前一天还在修改。 对养犬是重“限制”还是重“管理”?收费标准是“高费”还是“低费”?该不该让居委会管养犬?携犬能不能乘电梯? 在审议过程中,这四个问题成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争论的热点。大家各抒己见,在观点的碰撞中形成比较统一的意见。 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观点,市人大常委会还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多次征求法制建设顾问的意见,多次协调与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关系。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复复听取意见,再经反复权衡斟酌,才落实成法规条文付诸表决。 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曾感慨道,养犬管理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在立法中下工夫最大、用力量最多的一部法规。 旁听了养犬管理规定审议过程的市民王女士说,这是一次民主立法的过程,委员们确实在为百姓利益着想,替百姓说话。 一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说,对于“携犬乘电梯”这个问题进行反复讨论,折射出了一个立法思路,就是规范养犬人的行为要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正是因为有了反复的争论和讨论,才使得这部法规既有原则性,又有可操作性,兼顾了各方利益,一些规定体现出了人性化特点。信报记者 白延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