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充分的旅游信息服务是有序价格的基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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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5:57 新华网 | |||
记者从中青旅、康辉旅行社了解到,某些旅游景点提高门票是“十一”期间部分旅游线路涨价的主要原因。旅行社报价上涨到底是“借题发挥”还是“水涨船高”? 对于这一问题,许光建说,旅游业已纳入市场化轨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取“随行就市”的规则,无可非议。如果旅游主管部门提供景点、交通、饭店、餐饮等相关产业完全透明的旅游信息服务,让消费者充分“知情”,就能鼓励正常竞争,并通过市场之“手”遏制盲目的价格上涨。 许光建认为,旅游价格大致分景点、交通、饭店、餐饮和旅行社价格。景点价格属于最基本的旅游价格,一般来说是政府定价,有淡、旺季价格之分,如北京的十三陵、长城等。此种价格上浮,属政府规定的合理合法范畴,不在涨价之列。而且,某些特殊旅游景点诸如九寨沟等旅游点季节性很强,一年中仅几个月是旅游季节,在旺季价格上涨是正常行为。此外,铁路、民航等交通价格也在正常和透明的浮动范围内,不会引起过多争议。 少数景点、饭店、餐饮、旅行社价格属于企业行为,景点报价高低与旅游者人数多少直接相关;饭店餐饮供求大致平衡,正常的经营者不会无视市场规则“乱”涨价;旅行社价格属于纯粹的旅游服务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 许光建说,旅游主管部门应规范市场秩序,鼓励正常竞争。在信息社会里,为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包括旅游市场构成部分的价格详情及服务标准,才能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最终推动市场竞争有序进行。(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