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高职工冬季取暖补贴 每人每年提高到20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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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6:38 新华网 | |||
《通知》规定,本市长城以内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70元提高到200元;延庆、怀柔、密云、平谷4个区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90元提高到220元;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建筑、市政建设企业单位的职工,因在现场施工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每年扣除65元作为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其余发给职工本人;调整冬季取暖补贴所增加的开支,仍按原规定的资金渠道解决。至于有关取暖补贴的其他问题,仍按1980年10月8日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房管局《关于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发放的通知》执行。 另外,市市政管委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专门下发了《关于我市今冬供暖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有关供热收费、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等问题,今冬将仍按原办法执行。(记者/马佳王军华)(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