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管出境游 组团社要签“责任书”并公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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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20:39 新华网 | |||
会议强调,加强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管理,坚决执行国家旅游局“六不准”要求,即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组织到未开放的目的地国家旅游、不准与境外没有批准的旅游社有业务往来、不准超计划购物、不准强迫推销自费项目和不准诱导旅客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会议要求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责任书”,并在社会上进行公示,以公开承诺执行“六不准”的规定,组团社必须制定《出国领队责任制》,明确领队执行“六不准”有关要求的责任。省旅游局将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违反“六不准”标准的组团社要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文/李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