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挨学校也难“就近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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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21: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16名学生为读一墙之隔的中学,将教育局告上法庭,一审败诉 本报讯记者林洁报道:一句“非地段内学生”,16名小学生面对与家仅隔一墙的中学,望而兴叹。家长认为教育局违反义务教育法而诉上法庭,昨天,全国首例就近入学争议行政案在广州市黄埔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学生败诉。 近在咫尺不能入读 今年小学毕业的16名黄埔区学生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的户籍都在黄埔区乙烯生活小区内,该小区是泰景花园的组成部分。可他们偏偏不能到这个小区内的泰景中学读书。 家长上访,得到黄埔区教育局的答复是,泰景中学招生容量不足,不能接受“跨地段学生”。家长不解,泰景中学就在家门口,“我们不是地段内学生,谁是地段内学生?” 今年6月23日,16名学生起诉黄埔区教育局,认为它的复函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及广东省、广州市有关中小学生“就近入学”的规定,要求维护其子女以“地段内学生”身份就读泰景中学的权利。 这是我国首例就近入学争议行政案,引起多方面的关注。 “就近”何解争论不休 双方的争议集中在了“就近”的理解上。 学生家长认为,乙烯大院紧靠着泰景中学的校址,按照“免费就近入学”原则,应当属泰景中学的地段生,“就近”应当是社会公认的就近,在小区配套学校入学,即为“就近”的典型。 黄埔区教育局的看法就不一样了。其辩称,“就近”是一种相对的“就近”,按照国家教委文件规定,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以学生行走不超过1小时上学路程为宜。在学校服务半径内入学,都属于“就近入学”。泰景中学是市86中的分流学校,其对口的是怡园小学、下沙小学、泰景小学。而起诉的16名学生小学是在广州石化小学就读的,应当到对口的石化中学就读。 他们强调,这些学生住处虽然距离泰景中学比较近,但并不属于该校的地段生,教育局对全区小学升初中的招生安排,并未对这16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产生实际影响。 法院驳回学生诉求 黄埔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埔区教育局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其主管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在初中招生中采用“免试就近,对口入学”的办法,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无不当。同时,教育局依照该招生办法,已经为16名学生安排了就读学校,没有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法院判决:驳回16名学生的诉讼请求。 目前中学开学已两个多星期,已有部分学生回到了石化中学读书,一些家长认为,判决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