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厂长联手制造“梦宝”噩梦(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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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22:18 华商晨报 | |||||
“梦宝”一夜之间名声扫地 2002年,沈阳市梦宝家具有限公司的“梦宝”床垫在与其他23个品牌共同获得全国优质品牌床垫称号。就在企业准备借助外资大展宏图时,一个致命的打击袭来…… 2002年12月7日一大早,“梦宝”公司董事长潘玉哲接到分别40余年的小学同学的电话:“玉哲,我求你一件事,我订的那两个床垫就不退了,但你可千万不能给我放垃圾棉啊……”一头雾水的潘董刚放下电话,就有员工不断来汇报“很多客户要退货”的消息。“我们一查才知道:头天晚上某电视台播出了一则影射‘梦宝’床垫里有垃圾棉的批评报道。虽然他们没有说是哪家的床垫,但特写镜头播出了我们的商标和售后服务 卡。我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怎么能有垃圾棉呢?”潘董立即来到该媒体,找到电视台记者周某要求见见“投诉者”韩某,但被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 5天后,又一电视台再次对“梦宝”里是“垃圾棉”进行了指名道姓的报道。于是,一夜之间“梦宝”声名扫地,市场销售几乎为零,被迫在2002年12月14日停产。 全国首例侵害商业信誉案 2002年12月11日上午,潘董终于见到了“投诉者”韩先生说所的“垃圾棉”床垫。“床垫确实是我们生产的,但棉毡已经被更换,且缝制工艺与我公司完全不同。”潘董立即进行封样送检。12月16日,“梦宝”到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同时,沈阳市工商联等部门也对此案密切关注。 由于此案是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辽宁省发生的首例侵害商业信誉案,在全国也绝无仅有,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工商联、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梦宝”床垫被侵权事件》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此案的来龙去脉:2002年12月份,沈阳赛世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也生产床垫)的法定代表人、37岁的王振亮为了损害“梦宝”床垫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削弱其市场竞争力,伙同东陵区环卫局职工、33岁的韩庚沃,故意捏造了“梦宝”床垫有异味、里面有垃圾棉的虚假事实,伙同记者周某等人通过新闻媒体对“梦宝”床垫声誉进行诋毁…… “我们在去年4月份和世界上最大的床垫物料及弹簧供应商———美国礼恩派公司签订了在沈阳分3期投资600万美元的合资意向,垃圾棉事件后,该公司表示震惊和遗憾,对沈阳投资环境产生怀疑,取消了在今年4月份正式签合同的打算……”“梦宝”集团法律顾问姜彩熠律师介绍,经会计师评估,“梦宝”的直接损失为247万余元。 “到9月18日,王振亮、韩庚沃因为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已经被批捕;记者周某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正在对涉案的另两名记者进一步调查。”潘董告诉记者:“我们同时保留向上述媒体索赔的权利。” 嫌犯坚信“梦宝”有问题 9月18日下午,记者在沈阳市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振亮和韩庚沃。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二人坚持称“没有和记者勾结”、“梦宝就是垃圾棉”。面对记者的提问和摄影师闪光灯的频频闪烁,王振亮仍在夸夸其谈,还反问记者:“我都干什么了,就干那么一点事,就给我抓进来了?”而韩庚沃除了坚称“梦宝”就是垃圾棉外,则一直低头不语,用手遮住脸。本报记者 陈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