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规烟花,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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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1:5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日前省公安厅、省中小企业局和省供销合作总社等3个部门联合行动,制定出对举报者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揭发检举有关问题。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经查属实的,给予重奖。 河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3033941转2035(工作时间),0311—3033941转2030(昼夜),0311—3033941转2093(传真);河北省中小企业局举报电话:0311—79038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