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订报刊就不给报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2:34 齐鲁晚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最近,陕西咸阳市秦都区的纳税人向记者反映,当地国税部门要求他们必须订阅一些税务报刊,否则不给办理交税手续。这种行为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已经责成陕西省国税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国税局管理三科,科长魏新军办公桌的玻璃下面压着一份秦都区国税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4年税务报刊推荐工作的通知”。据他讲,征订报刊必须出于 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个纳税人,据他们讲,今年的报刊征订是强行摊派的,不订就不给办交税手续。纳税人表示,他们之所以不愿意订阅这些税务报刊杂志,是因为其中的内容并不符合他们的需要,另一个原因是交了钱却往往见不到报刊。 咸阳市国税局副局长陈军说,市国税局向各个单位发出了紧急通知,重申了“三不”————不准摊派、不下任务、不考核。咸阳市国税局还表示,可以根据纳税人的意愿退订报刊,并将这一情况登在了9月10日的《华商报》上。 可是纳税人反映的情况却截然相反。 咸阳市渭城区一些工商户拿着报纸,到渭城区税务部门要求停止向他们摊派订阅税务报刊。税务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报纸都是胡说,别相信报纸,你非订不可,不订就不收税,晚收税一天就要罚十块钱。 记者采访期间,咸阳市国税部门强行摊派订阅报刊的行为仍在继续进行。 记者在咸阳市国税局采访得知,报刊订阅任务是逐级分派下来的。记者在咸阳市国税局看到了一份陕西省国税局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宣传推荐的税务报刊和杂志,并根据纳税种类的不同,划分了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负责宣传发行的范围。 咸阳市国税部门以推荐为名变相强行摊派订阅税务报刊的行为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陕西省国税局对此事进行调查。目前,陕西省国税局已经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一律不得从事报刊的推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税务报刊宣传发行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摊派发行报刊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