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纸包火”的极限表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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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5:34 济南时报 | |
孙立忠 江西定南县近日发生了“《人民日报》事件”。因8月28日《人民日报》第5版上刊登了题为《如此拆房为谁谋利?》的报道,对定南县政府拆迁中的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当地产生了“报道定南的报纸被县里封杀了”的广泛传闻。《南方周末》9月18日对此进行了客观报道,没有下定论,但通过文章中列举的事实,人们不难得出报纸第5版被收的结论。 报纸被收,就像狗咬人一样,早已不是新闻了。不过,这一次,我还是被定南县某些领导的“胆略”所折服。别的报纸在某些领导眼中还被视为“小报”,《人民日报》可是“大报”啊!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机关报,就其地位与权威性而言,《人民日报》一直被称为中国第一报,它传递的是中央的声音。然而,它竟也被收了。 做错了,就该诚恳地接受批评,并立即进行改正。这是面对批评时应有的态度。但收报者当然不会这么认为。收报者的目的,无他,只是为了包住火——别的地方管不了,那至少在自己管辖的这一亩三分地中不能再让人看见火光。 “收纸包火”与矿难瞒报,在思路上是大同小异的。所同者,都是想让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都是想把对自己政绩不利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小。所不同者,前者是已被媒体曝光,已为被包括上级领导在内的“外人”所知,某些官员想通过收报不让当地百姓知道;而后者则是想趁着知道的人尚少,将信息控制起来,不让上级知道。不让上级知道的用心,大家都理解,上级决定着其升降嘛!而不想让百姓知道,道理也一样,百姓众口相传,对其名声也不利。 “收纸包火”是缺乏法治意识的一种必然。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诉讼期间,定南县不能强制拆迁,但拆迁却照样进行;在进行拆迁时,面对当事人的质问,政府人员的回答是“今天不讲这些,这就是你告状的结果”。所有这些,都说明定南县某些领导严重缺乏法治意识、规则意识,那么,做出收报的无知举动,又有何奇怪的呢?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而现在的某些领导却只听得进好话,闻不得批评。被批评了,不但捂住自己的耳朵,而且还要千方百计捂住百姓的耳朵。但历史已无数次地证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是防不住的,是注定要遭到失败的。“收纸包火”同样是包不住的,这只会烧伤收纸者的手——不收知道的人还少些,一收则知道者成几何级数地增加,臭名因而更加远扬。 “收纸包火”,从“小报”至“最大报”,至此已到极点,还是会有别的你我想象不到的演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