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一司法局副局长跳楼自杀原因扑朔迷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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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5:58 济南时报 | |
时报综合消息 9月17日上午10点20分,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建湄从区行政中心大楼楼顶跳楼自杀,年仅41岁。 许多人目睹坠楼过程 该大楼于今年7月28日才正式启用,并于昨天正式验收。在此前长达两年的整个建设过 死前尚正常工作 其家人表示,当天出门时王建湄没有任何反常表现。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王建湄那天早上8点钟准时上班;9点15分,有同事持文件让王签字;10点,王还打电话联系大楼的工程验收问题。 自杀原因扑朔迷离 据悉,2001年10月,王建湄从兰州某部队以正团级身份转业,被安排到金东区司法局担任副局长,因王建湄在部队就拥有总工程师资格,没多久,他就被委以重任,担当起区行政大楼建设工程常务副总指挥一职。 因为负责整幢大楼的工程,坊间有揣测王是否涉嫌经济问题,但其弟王建浙告诉记者,他自己就是做工程承包的,也有几辆挖掘机,可哥哥为了避嫌,整个数千万元的工程没让他动过一块砖。同时,王建浙坦言他在哥哥自杀后也对此进行过重点调查,“肯定清白”,他说,“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负面信息,甚至还查到王建湄在区廉政账户中上缴了5笔共3.3万元的他人贿赂款。” 据悉,王建湄曾于今年4月与其妻离婚,在当天事发后,人们也看到有一神秘女子出现在现场。据悉,该女子系金华一小学老师,几个月前曾与王建湄来往密切。但据其家属证实,王建湄后来对离婚一事心生悔意,欲和妻子重修旧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