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字起诉书写满滔天罪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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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7:28 华商晨报 | |||
9月18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审判庭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涉黑团伙吴英、高来友、姚多军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押上审判台,同时受审的还有盘锦市盘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力军、盘锦市公安局行动大队原中队长王峰。 罪行写满19页起诉书 庭上公诉机关首先宣读了长达19页、多达1.5万字的起诉书,指控上述9人的涉嫌犯罪事实多达13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杀人,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伪造企业印章,窝藏、包庇,故意伤害,行贿、受贿等。其中指控主犯吴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系该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指控冯力军、王峰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吴英今年30岁,是盘锦市双台子区个体业主。吴英最先发迹是在1998年到1999年与别人合伙经营“英全娱乐城”、单独非法经营“英迪吧”时。有了钱和“名气”后,吴英开始网罗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常乐(在逃)及马亮、高来友、姚多军等人组建自己的组织。 视他人生命如儿戏 2000年初,以吴英为组织、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在该组织中常乐为组织中的军师、大管家,马亮、姚多军、王野为司机兼保镖,高来友、姚多军、王野、赵龙、曹贵川与韩庆云、孔令宏、孟祥贵、阚丽(上述4人另案处理)为一般组织成员。在组织中,吴英根据每个人的分工和贡献大小,定期或不定期地为组织成员开支或给予钱物。 公诉机关主要指控吴英团伙从2000年以来,在盘锦地区经营炼油厂、储油厂、清污工程等,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聚敛钱财,以维持该组织的运行,吴英的固定资产达人民币23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吴英处收缴人民币60余万元。2001年3月6日晚,吴英等人在盘山一家歌厅因小姐问题与服务员发生口角,吴用枪将该服务员打伤后,换一家歌厅继续玩乐。还是因为小姐问题,他们再次与保安人员发生争执。随后,吴英生气地再换一家。当时歌厅楼下“值班”的高来友见门外突然开来一辆出租车,误以为是前一家歌厅“追杀”他们的,竟伙同姚多军向车中两名乘客开枪,导致范某无辜死亡、其朋友重伤的严重后果。此外,吴英等人还因为找小姐等琐事将姜某等2人打伤。 拉拢警察当“保护伞” 2001年4月,高来友因为非法持有猎枪被兴隆台派出所抓获,吴英找到当时任盘锦市公安局行动大队中队长的王峰“帮忙”。后来,王峰亲自当“担保人”为高来友疏通关系,用吴英的两万元将高保了出来。就这样,王峰成了吴英的朋友。不久,吴英等6人持枪欲与另一涉黑团伙“火拼”时被抓获,王峰再次充当了“说客”的角色,通过民警许彬(另案处理)花10万元人民币把吴英等人救了出来。而从外地学习归来的盘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冯力军得知此事不妥,却没有进行追诉,致使吴英等人逍遥法外…… 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吴英团伙肆无忌惮地进行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伪造企业印章等罪行,严重地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犯罪嫌疑人当庭不认罪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1年10月9日,高来友首先落入法网,随后该团伙人员相继归案。2001年11月28日,吴英被逮捕;2003年3月10日、17日王峰和冯力军也被批捕。至此,吴英团伙覆灭。 在长达一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的书证、物证、现场照片、被害人陈述、嫌疑人口供等证据来证明该团伙的犯罪事实,但是,9名嫌疑人在法庭上均不承认自己犯罪,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陈萍通讯员卢长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