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洪加祥2003-9-20 本报杭州9月19日讯(记者洪加祥)今天上午,我省举行纪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发两周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座谈会。会议提出,要以《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为依据,以“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为载体,深入持久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会议强调,要抓住民族精神 核心,深入持久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要注重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当前,要围绕巩固抗击非典斗争的成果,把正在全省广泛开展的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要把人民群众在抗非典斗争中激发出来的改陋习、树新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要围绕诚信教育,广泛开展打造“信用浙江”活动,强化信用意识,坚决打击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要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使失业、失学、失地、失房以及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要围绕提高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各类创建活动。要继续树立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发掘、培养、树立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体现新时期要求的新典型,当前要抓好“弘扬浙江精神、宣传创业新星”活动。要加强领导,确保公民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敏尔到会讲话。团省委、杭州市委宣传部、钱江晚报、德嘉社区等8个单位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在座谈会上畅谈了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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