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曝光相要挟勒索18万元 受贿记者被判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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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0:1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前日,北京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以曝光相要挟、向采访对象索要钱款18万元的原京城某报社记者孙振的上诉,维持一审丰台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发还15万元赃款的判决。 去年底至今年一月间,孙振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采访某电信发展总公司综合信息台时,以曝光该公司在开办“体彩”、“福彩”声讯台中弄虚作假问题相要挟,索要1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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