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居民楼内餐馆禁用液化气钢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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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2:2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思源)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馆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餐馆用餐场所内严禁使用5千克以上的液化气钢瓶;每家餐馆里都要设有经过主管部门专业培训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昨天,由市市政管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针对本市餐饮服务业首次制定的关于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要求正式出台并启动实施。 “城八区约有各类餐馆2万个,其中近90%的餐馆使用液化气。但检查发现,这些餐饮 新出台的《北京市餐饮服务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要求》,从餐馆的安全管理、钢瓶存储及燃气器具安装使用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技术规范,并明确指出向无资质配送企业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合格或报废钢瓶、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等8种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联合发文的三部门同时表示,年底前,范围锁定城八区的集中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将全面铺开。簋街、金街、方庄食街等餐馆密集地区将成为安全检查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