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城劳动大检查查出问题:不签合同未缴保险无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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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3:28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9月20日讯(记者廖景标 通讯员张林) 从8月20日开始的南宁市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大检查目前已接近尾声。 市劳动监察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各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用工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不按制度签订劳动合同,不做用工档案,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执行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单位,又主要集中在一些小作坊式的企业和私营小企业,如小商店、餐馆、粉摊、“野马工程队”等,问题特别严重。这些劳动单位的负责人(包工头或老板),往往以“职工不要求签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会保险已含在他们的劳动报酬以内,要缴纳保险费由他们自己去交”、“职工工资达不到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335元),是因为我们已经包了职工的食宿”为由,拒不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说,这些解释都是同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规定,用工要备案、要签订劳动合同、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不在劳动者是否有这些要求。用人单位如果不按规定执行,劳动监察职能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达到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包食宿费的单位可以先发后扣,但决不能以包食宿为名任意“挤压”劳动者的所得。 南宁市劳动监察部门对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的指令书。如过期不改,必将受罚。 作者:廖景标 张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