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法援”却打不起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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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专家建议: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统一标准 本报讯一位得到“法律援助”允诺的当事人,满怀希望来到法院,却没能得到“司法救助”,交不起诉讼费怏怏而归———这样的尴尬在广州有望得以解决,昨天,广州市法官协会、市法学会、市法律援助中心齐聚研讨如何衔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两项制度,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都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 但由于法律法规对这两项制度的衔接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者在提供帮助的主体范围、受案范围、案件是否有胜诉的可能以及经济标准等不尽相同,难免会出现当事人获得了“法律援助”,但在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时却得不到受理的尴尬。 昨天,市中级法院院长吴树坚指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密切联系的,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就这两项制度的衔接多沟通。 部分与会代表认为,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受理标准、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有人认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由一个机构来审查,审查批准后,另一机构将不再作实质性的审查。 (林洁 邬耀广 杨晓梅)(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