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伪造户籍证明受查处 派出所澄清冤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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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16:20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9月20日电(杨悦之、傅丕毅)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公安分局近日查获一起房产销售商业贿赂案件,某房地产公司人员伪造公安户籍证明,私下替互不相识的转让双方甚至是恶意炒房者办理商品房转让,从中非法牟利。在破获这起案件中,派出所还澄清了一个不白之冤。 8月28日上午,宁波江东百丈派出所所长金海峰接到江东公安分局纪委的电话,说有人 8月21日,宁波市民陈某在某房地产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售楼中心20岁出头的副经理杨某告诉她,这套房子早在5月份开盘时就被市民王某预订,而且房价也从开盘时每平方米4000多元涨到现在4500元左右。杨某又“提醒”陈老太,王某虽然预订了这套房子,但最近好像急需钱花想要转手,转让的价格并不比原价高多少,能为陈老太省下一大笔钱。最重要的是,杨某认识派出所的民警,可以帮助出假户籍证明,证明陈老太和王某是直系亲属就可以免交过户契税。“当然,民警那里经办费是少不了的。”杨某说。在盘算了一下后,陈某将8000元“辛苦费”交给了杨某,很快她如愿拿到了房子钥匙。 民警在杨某所在单位同时还找到了12份假证明,涉及了江东区6个派出所。杨某交代,她12次制作假证明,其中自己6次资助他人非法免税过户,收取“经办费”4万余元。而假印章则是其男友通过小广告买来的。日前,杨某因涉嫌商业受贿被刑事拘留,赃款被扣,其男友也落入法网。 此案中的杨某已经涉嫌商业受贿,那么那些给她钱的买主是不是也涉嫌商业行贿呢?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这些人犯错主要是因为杨某诱导所致,加上他们本身也是受害者,所以怎么对他们处理,目前江东公安分局还在研究。(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