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地紧缺已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这在我省苏南尤为突出。9月16日,全省土地集约利用现场会在江阴市召开。会议组织参观了无锡市、江阴市集约利用土地现场,部署了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土地保障的措施和对策。吴瑞林副省长对我省土地集约利用工作提出了要求。
吴瑞林强调,土地集约利用事关民生之本与基本国策、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事关江苏“两个率先”目标实现的重大问题。各地要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态势和土地利用的现状,集约利用,突出一个重点,发挥“两手”作用,推进三项制度,加大四个力度,全面落实土地集约利用的各项措施。一是要把开发区作为土地集约利用的重点。开发园区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亮点,也是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难点,同时也是土地集约利用的重点。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其规模和布局必须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确需扩大规模、改变区位、升级的,须按规定程序与要求报批。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建设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的,要坚决停办。要通过停、撤、减、并、补等整改措施,使开发区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的示范区。二是要坚持市场优化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并举,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切实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用地结构、供地方式,确保土地的科学、合理使用,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多头批地、多头供地。要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任何人不得干预。三是要推进制度建设和狠抓制度实施。《江苏省划拨用地目录》已经省政府批准印发。《目录》对划拨用地范围作了进一步细化,对经营性用地作了进一步的界定。今后新增建设用地,除《目录》内的项目外,一律依法有偿使用;切实实施《江苏省建设用土地指标体系》,并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体系,坚决把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加快制定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改变我省目前以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积极探索“以土地换保障”的新机制,一方面使失地农民得到长期基本生活保障,一方面防止随意圈占土地和浪费土地的问题,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四是要加大土地集中调整的力度、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补充耕地的力度和监督管理的力度。要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护耕地。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控制非生产性项目的占地比例,严禁以各种名义圈占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吴瑞林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土地集约利用的新路子,逐步实现从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的根本性转变,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吴震强 丁蔚文)(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