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重拳保护电力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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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09:3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电力系统共发生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5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从2003年9月中旬至12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将配合公安部在部分省、自治区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王冬梅)从2003年9月中旬至12月底,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在部分省、自治区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 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部分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等涉及电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电力系统共发生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近5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亿元,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电力生产、建设和供电秩序,危害了国家能源安全。为此,公安部于近日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采取措施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为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15个省、自治区,时间将从2003年9月中旬持续至12月底。 国家电网公司将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发生的重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犯罪案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各级电力企业保卫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信息报告制度,将发生的重特大案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省市政府公安机关,以便维护电网的安全运行。同时,建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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