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把公路变成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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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0:03 南方都市报 | |
高速公路和主干道公路两旁窝棚、城市周边环境将进行综合整治 禁止把公路变成街道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通讯员叶少明)我省的公路街道化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公路行车速度和道行能力。记者前天获悉,省有关部门将陆续在全省范围内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对 在今年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关翰琴等省政协委员提出,盲目沿公路规划、开发,导致公路沿线平交道口多、商铺多、人车混杂等道路街道化现象日趋严重,大大降低了公路行车速度和道行能力,影响其应有效能的发挥,制约当地经济发展,还加大了改建、扩建公路时的的建设费用。同时,公路街道化也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潜在威胁,损害城市形象。委员们建议各级政府应严格按照《公路法》的要求对公路两侧的建筑物进行控制,严格审批,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省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省政府在今年3月已经建立了省公路两侧和城市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专门负责协调此项工作。为改善公路交通和城市景观环境,达到路、景、物协调的要求,省政府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对高速公路和主干道公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目前各有关单位已制定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将采取有关措施,使全省各高速公路、主干道公路(国、省道)两旁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有碍景观的临时建筑及窝棚。公路沿线的乡镇和集镇、村,在编制建设总体规划和进行建设时,也应严格控制向公路沿线扩展,禁止把公路变成乡镇的街道,违反上述原则的镇、村总体规划,必须在本月底前修订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