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4号线事故原因查明性质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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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0:21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今年7月1日凌晨发生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原因现已查明、性质也已判定,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领导受到严肃处理。市政府发言人姜澜昨天说,这是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左右。 发言人说,调查结论是根据两项规定(即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经上海市政府组成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 轨道交通4号线是上海轨道交通环线的东南半环,全长22公里。7月1日凌晨,4号线越江隧道区间用于连接上、下行线的安全联络通道———旁通道工程施工作业面内,因大量的水和流沙涌入,引起隧道部分结构损坏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3栋建筑物严重倾斜,黄浦江防汛墙局部塌陷并引发管涌。由于报警及时,隧道和地面建筑物内所有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没有造成伤亡。 事故发生后,上海十分重视调查工作,7月6日就成立了由建设、公安、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至建设部。建设部专门听取了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意见,并征求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部及国资委意见,上月底原则同意《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调查和处理意见》,并转报国务院领导同意。 市政府发言人昨天说,调查表明引发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在用于冷冻法施工的制冷设备发生故障、险情征兆出现、工程已经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施工方案,且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失控,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失职。 据介绍,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司法机关追究。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批准逮捕。对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分管领导、中煤上海分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也作出处罚:上海隧道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特级降为一级、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由一级降为二级、上海地铁监理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的处罚。发言人还说,目前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正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有效”的总体要求紧张进行,专家组在抓紧研究受损段隧道修复方案。为了进一步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和措施,上海建设部门已就做好整改工作、强化施工管理和完善长效机制,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内容包括在全市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并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全面实施建筑企业年检“三色通道”制度、抓紧制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等长效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