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条例将出两种死亡标准并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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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0:25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电《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讨论稿)已准备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征询意见,卫生部黄洁夫副部长日前在长沙详细介绍了即将面世的《条例》。《条例》如果通过,我国将实行心跳停止、脑死亡两种标准并存,两种自主选择的方针。 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以及其他与人体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自愿捐献人体器官是实施器官移植技术的重要前提条件和基础。捐献者捐献器官的决定必须是在其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作出。对于活体器官,必须得到捐献者的书面同意,并履行合法的相关手续;对于尸体器官,也必须以死者生前明确表示捐献意愿或是生前虽未明示,但其近亲属明确同意捐献器官为前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