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劫后竟加入劫匪行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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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0:46 南方都市报 | |
遭劫后竟加入劫匪行列 一打工妹与抢劫自己的人混熟帮助提赃被判一年 本报讯(记者傅剑锋)一名打工妹遭抢劫后竟与劫匪混熟,并帮助劫匪引诱被害人透露银行卡密码并提取赃款。日前,盐田区法院认定其抢劫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该女犯吴春季,27岁,黑龙江人,捕前曾在福田区安华宾馆当服务员。同案劫匪四川籍青年张洪云、张晓军、罗海洪、彭成康,去年8月至11月间专门引诱女青年前往开房后打劫,再灌迷药脱身,在深圳布心山庄、东门、布吉、大梅沙等地共抢得14万元现金及手机等财物。 去年10月初,吴初识张洪云等人,便被带至公明镇富城旅店,结果均遭抢掠。吴失去手机、金项链,反而与劫匪混熟。 10月31日,张洪云约得一名曹姓女被害人往布心山庄饭聚、打麻将,曹甫一入房即遭捆绑洗劫,但不肯讲出银行卡下落及密码。当夜,吴赶至受命施以“劝导”,加之张等人威逼殴打,曹终于就范。张、吴遂前往曹任职的美容厅取得银行卡,分6次从ATM机提款8.6万元。 庭审时,吴曾辩称事先对张等人抢劫不知情,且赶赴现场后受到胁迫。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在未丧失意志及行动自由的情况下,具有可选择性,却实施了协助提取赃款的行为,无疑构成抢劫罪共犯,理应承担刑事责任,故判处吴女一年徒刑,其他劫匪分别被判8至14年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