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轨道4号事故逮捕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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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10:50 南方日报 | |
综合消息 今年7月1日凌晨发生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原因现已查明,性质也已判定,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领导受到严肃处理。上海市政府发言人昨天说,这是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左右。 据调查,引发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在用于冷冻法施工的制冷设备发生故障、险情征兆出现、工程已经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现场管理人员违章 据介绍,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司法机关追究。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正式批准逮捕,他们是:施工单位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副经理李柱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强华;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李关强;上述单位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他们是:中煤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地铁监理公司总监、隧道公司项目负责人。另有一些单位负责人受到撤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新华社供稿 | |